律师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服务的职责。律师的一切行为都是依照法律和事实,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开的。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律师要努力为当事人提出无罪、罪轻、减免或者免除处罚的辩护意见,提供给处理案件的司法机关,最大限度、最大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当然,律师所有的辩护工作都必须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。律师不能满足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。所以说:律师不能决定案件输赢
案件的输赢受很多因素的影响,包括证据是否充分、己方律师是否专业,对方律师是否专业、主审法官关对案件的判断、受理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惯例等等。诉讼是多方博弈的过程,并最终由法院做出判决结果,并非某一方律师可以决定的。
案件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,律师接触的只是一方当事人,很多当事人给律师讲述的“故事”是有利于自己的,提供的证据也是不全面的。对方当事人掌握哪些证据、持什么观点,也是不确定的。
“包赢”是明文禁止的
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明文禁止律师对案件结果进行承诺。
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》第十六条规定,“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。”
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“律师承办业务,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,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。”
作为当事人,您需要的是一位好律师,而不是一位“包赢”的律师。拍胸脯、夸海口的的律师您敢委托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