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咨询电话:13938691126

亲友被采取强制措施,请律师进行会见有什么好处?

  依照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33条第1款规定:“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有权委托辩护人;在侦查期间,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。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。”因此,在侦查阶段,仅有律师可以以辩护人的身份介入到案件当中,其他人是不可以的。那么,亲友被采取强制措施,请律师进行会见有什么好处?

  安阳刑事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,做了总结,主要有以下几点:

  1.安抚当事人,解释法律。

  当事人处于被羁押的状态,人身自由受限,面对侦查机关的审讯,其焦虑、无助是不言而喻的(除好喜欢看守所那类)。所以在第一次会见时,应当告知其在看守所里面注意保重身体,保持良好的心态,并未当事人解释所涉嫌的罪名,介绍办案的流程。

  2.了解有无非法取证及应当注意的事项。

  在会见时通过询问当事人关于侦查机关具体的取证过程,了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有违法,非法取证等行为。同时告知当事人,如果笔录记载与其真实所述不一致时,一定要指出并予以修改,确认无误后再在笔录上签字。倘若侦查机关违法取证,则其有权拒绝签字。

  3.了解侦查机关的所关注的问题。

  通过了解侦查机关在讯问时所问的问题,来对案情作更深的了解,有利于对下一步的工作开展。

  4.了解当事人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情况。

  了解当事人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情况,是否需要寄送生活用品等。

  因为犯罪嫌疑人到看守所,并没有任何准备,因此生活用品应当是欠缺的,而刑事侦查又需要一定的期限,因此律师在第一次会见时,可以记录下当事人所需要的一些生活用品,告知家属,让其寄送或者代为寄送。

相关阅读:

  • 代理刑事案件,以下这些事项,请恕律师不能保证!
  • 亲属家人涉刑事案件,为何要尽早委托律师介入?
  • 为什么安阳刑事律师不给你承诺案件包赢?
  • 安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
  •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,为什么很看重刑事会见?
  • Copyright © 2021-2022 www.minsent.cn 安阳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律拓科技